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8〕9号)文件精神,在2019年1月10日17:00时之前可补往年继续教育,过后将不再提供以往年度的补学和申报,对申报的上年度学时不予审核(补往年学时按规定时间缴费,网上听课及打印合格证可往后延续)。
2018年度及之前的学时完成后,打印合格证书并盖人事处公章,可到人才交流中心二楼继续教育办公室打印继续教育证书,不用再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学分申报。
自2019年度起,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必须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学分申报,方可打印电子证书。没有在省平台注册的人员,请抓紧时间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个人注册。公需科目登录周口人事培训网进行学习,专业科目按上级文件要求进行学习培训申报。
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2019年1月8日